“男方不同意离婚,女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。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”
联系我们
名称:贵州致之祥法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【官网】 网址:www.chlssws.com http://18083608862.wangid.com黔ICP备19006354号-1 咨询热线:18786609287 / 18786609287 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 访问统计: 浏览总量286186次 /今日浏览71次 即时通管理 后台登录 Powered by WangID 驰通集团 触屏版丨电脑版 本站已支持 IPV6
免责申明:本站点部分内容素材来源于互联网,如有侵权请联系站点负责人,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