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老婆跑了
我申请撤销我和她的婚姻登记”
老孙经人介绍
认识了妻子余某
后来余某无故离家出走
孙某多次去云南查找
却被告知
在当地公安局查询
结果更是让老孙无法接受
余某的身份信息是
虚假伪造的
于是老孙将民政局起诉至法院
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
开庭审理了这起
申请婚姻登记撤销案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
原告孙某与第三人余某申请结婚登记时出具的证据和证明材料,符合法定的形式与要求,被告平阴县民政局当场审查了材料,并询问双方的结婚意愿,告知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及夫妻权利、义务,见证双方在《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》上签名后,发给结婚证,准予登记结婚,符合相关的规定,且已尽到了合理的审慎审查的义务。
但因第三人余某登记时,使用的身份证信息不存在,且无法查找第三人余某的身份信息。因此,基于第三人余某原有身份信息进行的结婚登记行为失去了事实基础,应予纠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相关规定,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了民政部门给孙某与余某办理的结婚登记。
实践中对身份证的真假
当事人是否在外地登记结婚
碍于技术条件
民政部门很难查明
所以大家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
对婚姻大事更加慎重
才能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
小知识之撤销婚姻≠离婚
撤销婚姻是指
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
没有正式形成婚姻关系
属于未婚状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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